这种片面的方式,安全不利于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及经济利益。因此,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双方的利益,不能使任何一方遭受到经济利益损失。
3.保留金
保留金是发包商或业主为了使承包商履行合同内容,在其应得款项中扣留的一部分款项,待完全履行合同内容后在发还给承包商。一般情况下,保留金是合同规定价款的5%左右。建筑工程完成后,通过验收并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,发包商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分两次返还给承包商。如果验收过后发现工程存在一定质量问题需要进行返工情况时,在规定期内承包商没有完场返修工程,发包商将不予退还第二次应该返还的保留金。这样看来,如果承包商想要得到全部保留金,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,不得违反合同中的规定内容。
4.违约索赔
除了有效控制建设资金外,合同管理另一目的是规范违约索赔内容。尽管发包商与承包商双方都不想施工期间出现违约不良行为,但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竟会无法应对和处理。因此,违约索赔成为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如果施工期间出现了建造合同内容规定以外的突发状况,为了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与争议,合同内容中必须详细阐述“违约”项内容。
三、结论:
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控制与管理建设资金的重要工具,建筑工程项目投标阶段.施工阶段及结算阶段都不用缺少它们的参与与作用。因此,无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还是其他工程施工单位,都必须认识和掌握工程尽量与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,并做好与其相关的工作。在现代化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,建筑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中应积极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和效果,不断提升工程计量及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。
参考文献:
[1] 郝旭光. 工程计量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[J]. 中国科技信息, 2010,(09) .
[2] 余新民. 浅谈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[J]. 经营管理者, 2010,(10) .
[3] 刘淑芬.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[J]. 西南公路, 2010,(02) .
[4] 温江,刘素梅.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[J]. 河南科技, 2011,(17) .
[5] 石飞.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——施工合同重要性[J]. 科技风, 2012,(03) .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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